病毒性心肌炎
一 诊断标准
临床诊断依据
1 心功能不全、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
2 心脏扩大(X线、超声心动图检查具有表现之一) 。
3 心电图改变:
A:以R 波为主的2 个或2 个以上主要导联( Ⅰ、Ⅱ、aVF、V5) 的ST2T改变持续4 天以上伴动态变化
B:窦房传导阻滞、房室传导阻滞
C:完全性右或左束支阻滞,成联律、多形、多源、成对或并行性早搏
D:非房室结及房室折返引起的异位性心动过速,低电压(新生儿除外) 及异常Q 波。
4 CK-MB 升高或心肌肌钙蛋白(cTnI 或cTnT) 阳性
5心脏超声:心功能不全,低动力,即lvEF
显著降低,心脏收缩力减弱
病原学依据
1确诊指标:自患儿心内膜、心肌、心包(活检、病理)或心包穿刺液检查,发现以下之一者可确诊心肌炎由病毒引起。
A分离到病毒。
B 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。
C 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。
2 参考依据:有以下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心肌炎系病毒引起。
A:自患儿粪便、咽拭子或血液中分离到病毒,且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 倍以上。
B:病程早期患儿血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。
C:用病毒核酸探针自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。
确诊依据
1. 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 项,可临床诊断为心肌炎。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~3 周有病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者。
2. 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,可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,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,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。
3. 凡不具备确诊依据,应给予必要的治疗或随诊,根据病情变化,确诊或除外心肌炎。
4. 应除外风湿性心肌炎、中毒性心肌炎、先天性心脏病、结缔组织病以及代谢性疾病的心肌损害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、原发性心肌病、原发性心内膜弹力纤维增生症、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、心脏自主神经功能异常、β受体功能亢进及药物引起的心电图改变。
二 分期
1. 急性期:新发病,症状及检查阳性发现明显且多变,一般病程在半年以内。
2. 迁延期:临床症状反复出现,客观检查指标迁延不愈,病程多在半年以上。
3. 慢性期:进行性心脏增大,反复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,病情时轻时重,病程在1 年以上。
三、临床表现
1 一般情况:精神差,发热、乏力,
2 心功能不全表现: 心前区疼痛不适,胸闷,气促,憋闷
3 胃肠道症状:腹痛、呕吐
4 神经系统症状:晕厥,呕吐,意识改变
体征
心音低、心率快,常可闻及奔马律。
多汗、四肢末梢凉
四 治疗
1 强心
2 利尿
3 血管活性药物
4 ecmo
5限制液体量
6充分镇静